誰可以申請公房拆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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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而對於公房拆遷款來講,實踐中,究竟誰可以提出申請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解答。

誰可以申請公房拆遷款

一、誰可以申請公房拆遷款

因公有房屋動拆遷貨幣補償款的分割而發生的糾紛,哪些人員應當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在涉及公有房屋拆遷貨幣補償款的糾紛中呢?如果一個或數個共同居住人(以下簡稱“同住人”)有權分得拆遷補償款而沒有起訴的,法院應當通知其他同住人作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參加訴訟。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參加訴訟的同住人,不願意參加訴訟又末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法院仍應將其列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參加訴訟的同住人,其在訴訟中的相關事宜,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二、承租人怎麼分配公房拆遷款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遷補償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間如何分配?承租人、同住人之間,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則取得拆遷補償款。在存在公房租賃關係的公房拆遷中,拆遷補償款歸承租人所有,這一點十分明確。如果公房承租人在獲得拆遷補償後死亡的,拆遷補償款可以作為其個人財產按照遺囑或者法定的繼承規則分配給其繼承人。如果拆遷補償發生在公房承租人發生變更之後,則拆遷補償款為變更後的公房承租人的個人財產,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繼承人對此沒有任何的請求權。如果拆遷補償發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後,承租人變更之前,則該拆遷補償款歸係爭公房的事實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繼承人對此亦沒有任何的請求權。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屬於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補償款,無法購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

3、對公房內居住的未成年人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 屬於本市兩處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對各處被拆遷公房的補償款均有權主張分割。

對於涉及公有住房拆遷的案件,公有住房不屬於個人財產,承租人死亡後不能以繼承的方式轉由其繼承人享有,只能通過變更承租人,在此類糾紛中往往涉及家庭協議的問題。所謂家庭協議是指在公房的原承租人的家庭內部就公房的分配、繼承、拆遷補償等問題達成的一攬子協議的方式由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享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海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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