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的拆除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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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省市,雖然説有關部門發現了存在違章建築,也不可能説馬上就將這些違章建築進行拆除。對於違章建築的處理辦法,在我國法規當中有着相應的程序。如果要決定拆除的話,拆除程序也必須依法進行。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違章建築的拆除程序是什麼?

違章建築的拆除程序是什麼

一、違章建築的拆除程序是什麼?

程序一般是

(1)調查詢問、現場勘驗

(2)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3)行政處罰權力告知

(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執行。

確實是違章建築的,一是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二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二、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違章建築前提必須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個關鍵。

三、目前處理違章建築的對策

解決當前處理違章建築面臨的困局,從以下這樣一些方面入手是值得我們考慮的:

1、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

2、加大執法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對違法建設初期的查處,對發現的各類違章建築應立即採取措施,從重從嚴從快查處,該拆的堅決拆,絕不手軟。

3、認真進行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加快“城中村”、“園中村”的改造步伐,這是解決違章建房的源頭。

違章建築的拆除程序主要包括五個步驟,分別是在現場進行勘察,並詢問相關情況,而且責令建築方馬上停止這種違法的行為。還要作出行政處罰的權利告知,在得到批准和決定以後,就會對違章的建築進行強制性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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