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對老房子強拆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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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部門對老房子強拆違法嗎?

相關部門對老房子強拆違法嗎?

相關部門對老房子強拆如果是符合相關條件或者程序的,就不屬於違法的行為。行政強制法對強拆有明確規定,符合條件和程序的,強拆不違法。強拆分為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和政府對被徵收的房屋的強制拆除。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規定強制執行。

二、對於房屋的強拆會給予什麼補償?

1、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4、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5、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很多地區為了推進城市建設的進程,計劃對老房子進行拆遷,但是拆遷需要經過一些列的流程進行審批,給出最終的准許拆遷意見之後才能進行拆遷工作,並且需要針對拆遷給予相應的補償,如果雙方對於補償金額事宜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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