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碰到強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一、業主碰到強拆怎麼辦?

2021碰到強拆怎麼辦

對於錯誤的強徵強拆,可以通過向上一級行政機關複議。申請複議的期限是自收到強拆決定60日以內,不要錯過期限。對於開發商或行政機關在拆遷過程中,使用暴力方法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可以在收集、固定相關證據後向公安局報警。有違法犯罪事實公安局不管的,也可以對他們啟動複議、複核和訴訟程序。

土地徵用房屋強制拆遷應由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即只有司法強制拆遷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種理由參與拆遷,法律並未授予行政機關強制拆遷的權利,因此行政諸機關對他人房屋的強制拆遷行為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非法行政的。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哪些部門可以實施強拆?

(一)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二)對於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三)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四)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公民遇到強拆時,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處理,房屋是一定不能進行強拆的,如果發現這種情況,公民是有權利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強拆房屋的人員也會受到處罰,在拆房子的過程中一定要合法,避免造成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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