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者信息公開知情權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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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知情權

犯罪者信息公開知情權是怎樣的

知情權是指知悉、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知悉、獲取相關信息。狹義知情權僅指知悉、獲取官方信息的自由與權利。隨着知情權外延的不斷擴展,知情權既有公法權利的屬性,也有民事權利的屬性,特別是對個人信息的知情權,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所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一部分。

知情權,又稱為信息權或瞭解權,知情權作為政治民主化的一種必然要求和結果,首先是公法領域內的概念。現今,隨着知情權作為一項獨立權利的發展演變,其外延已不斷擴大,不僅涉及公法領域,也涉及私法領域,如消費者知情權即是知情權擴展至私法領域的具體表現。

二、犯罪者信息公開知情權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推進“五公開”,做好政策解讀。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在信息化時代,及時發佈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信息,主動引導輿論,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縮小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要求重大突發事件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這樣的要求,無疑迴應着民生訴求,體現了信息透明、保障公眾知情權的執政理念。

知情權是指社會公眾獲得自身所處環境及其變化的信息,保障社會生活所需的各種信息的權利。社會需要製造開誠佈公的氣氛,需要搭建一個公正公開公平的制度平台,公眾才能自如暢快地獲取到自己所需的各種信息。

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公眾歷來十分關注,如果諱莫如深或者遮遮掩掩,往往事與願違、適得其反。特別是在當今通信手段發達的情況下,還容易傳播不實消息,引起人們的猜測和恐慌,滋生不必要的矛盾。

在網絡時代,許多政務信息、突發事件不“奉告”是不可能的,公眾知道了真相才能推動事件調查,才能參與社會生活各方面,推動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捂蓋子”是現代政府執政之大忌。同樣,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公民也是依法享有本來就屬於他們的知情權利。

就此而言,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細則》,反映出政治清明和在信息化時代尊重公眾知情權的善治理念。任何災禍都是人們不希望看到的,閉目塞聽也不能將災難抹殺,向社會和公眾提供真實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的社會責任。

以上介紹了犯罪者信息公開知情權的內容。犯罪者雖然違反了法律,行為受到限制,但是對於信息公開的內容,仍有權利去了解和知曉。信息公開是面向社會和大眾,雖然犯罪者違反了法律,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時也應享有信息公開的知情權。這也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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