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地是什麼 - 需要在公司所在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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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地是什麼,需要在公司所在地嗎?

商標註冊地是什麼,需要在公司所在地嗎?

不一定要在本地的,這個是全國性的。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後予以初步審定公告,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商標註冊申請的核準或駁回沒有法定期限,商標局審定公告該商標,再下發商標註冊證,該商標至此獲得核准。商標審查的時間段隨時會根據商標局內部審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變化。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二、商標搶注行為的表現形式是什麼?

(一)搶注未註冊商標

我國《商標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3個月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註冊。

(二)搶注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權是經國家法律確定的權利,但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地域性決定了一個商標在某一個或幾個特定國家地區獲得保護,在註冊國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則不能獲得保護。

(三)搶注馳名商標

搶注馳名商標比搶注使用的未註冊商標、己註冊的非馳名商標更復雜。馳名商標在他國或地區被他人搶先註冊後,該馳名商標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獲得保護,最終完全取決於被請求保護的國家或地區的主管機關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認定。認為他人的搶先註冊正當的,原商標所有人將在其轄區內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反之,如認為註冊不正當的,則能獲得保護。

(四)搶注其他在先權利

目前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一個比較突出的矛盾就是權利衝突問題,一些在後權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惡意將他人已取得的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著作權等其他權利註冊為商標。

所以説,商標搶注行為包括搶注未註冊和已註冊商標、搶注馳名商標以及搶注其他在先權利四種。由於法律對商標權的保護並不完善,一些人會鑽法律的空子,侵害商標註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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