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使用不備案會有什麼後果?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一、商標許可使用不備案會有什麼後果?

商標許可使用不備案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商標法》規定如不備案,許可人或者被許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報請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許可人應當在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將以下文件報送商標局備案:

(1)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原件;

(2)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表》;

(3)《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4)被許可人的《營業執照》或副本複印件

二、商標許可備案怎麼辦理?

1、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1)準備申請書件

(2)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窗口繳納備案規費

(5)收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5)收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三、商標使用許可條件是什麼?

1、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是註冊商標。商標依法註冊是依法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合法途徑,因此,只有註冊商標才存在被許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註冊商標沒有商標專用權,不受商標法律保護,不需建立商標的使用許可關係,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擔法律意義的商標侵權責任(未註冊的馳名商標除外)。

2、商標許可人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人才可以作為許可人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其他人不能假借註冊人名義或者受註冊人委託,充當商標法律意義上的許可人。

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標的是商標專用權,該商標專用權範圍僅以被核准註冊的商標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範圍,其標的不受法律保護,已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無效。

所以如果已經在使用商標得到了許可,那麼就一定要及時去備案,雙方簽訂的商標使用合同的三個月之內就必須要到商標局去備案,如果不備案,那麼許可人被查到了相關的工商管理機關會讓他在一定的期限之內改正,但如果當事人拒不改正,那麼通常會在1萬元以下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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