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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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自己創立的品牌,為了不受到別人侵犯的話,是要到商標局進行商標註冊,註冊了商標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是怎麼樣的?一般在簽訂了商標使用合同之後就要在期限之類在商標局裏去進行備案,那麼商標局也會在公告裏面刊登出來,這個公告也是很好的證明你有使用許可的權力,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怎麼樣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制度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根據《商標法》第43條第3款規定,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備案。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刊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

一是便於商標局對全國商標使用許可情況的管理;

二是通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審查,從中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更好地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是通過《商標公告》向社會公佈商標使用許可情況,為消費者選購商品提供方便。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要求有哪些?

(一)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一件註冊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應提交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

2、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如身份證等),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或經過公證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複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應當同時附送相應的中文譯本。

5、自行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具體要求

1、所有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備案申請書應當用打字機打印。

2、許可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簽字。

3、申請書的填寫應符合以下要求:

⑴申請書上的許可人名稱、註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應與《商標註冊證》上的註冊人名義、註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完全相同。

⑵許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不得超出《商標註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

⑶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商標註冊證》上的有效期限。

(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及其註冊證號碼。

2、許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務範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

4、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

5、被許可人在其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註冊之後一定要到商標局進行備案,這樣才能有使用許可的權力,因此,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怎麼樣的?只要是商標局刊登出來之後,這就是對於使用許可很好的證明,所以,法律永遠的保護着每一個公民的權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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