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當手段搶注商標是否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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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正當手段搶注商標是否會被撤銷?

以正當手段搶注商標是否會被撤銷

以正常手段搶注商標是不會被撤銷的,只要是使用的正常的手段就不屬於搶注商標。因為,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商標搶注行為要件。

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於未註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的行為,也屬於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註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

二、惡意搶注商標的判定

我國《商標法》上述關於禁止惡意搶注的規定體現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商標評審案件為例,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則可以認定主觀構成惡意。惡意是認定惡意搶注和適用上述法律規定的共同要件。惡意的判定主要考慮但不限於下列因素:

1、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貿易、合作、地緣(地域)或者其它關係明知或者應知被申請人的商標。

2、 被申請人因申請享有在先權利的商號、作品、外觀設計、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在先權利的存在。

3、 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構成惡意搶注其商標行為的,需要考慮申請人商標的獨創性。

4、 被申請人因作為公共資源的旅遊景區名稱、產地名稱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應知該名稱的存在。

5、 爭議商標註冊後,被申請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妨礙他人正當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額轉讓費、許可使用費、侵權賠償金,或者進行誤導公眾的宣傳,造成市場混亂。

三、商標被人惡意搶注怎麼辦?

可以提出異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

1、收集對方屬於惡意搶注的證據

2、收集材料證明您品牌的影響力,倘若您品牌在當地已經家喻户曉,而註冊人與您在同一地區,那麼您的勝率是很高的

3、證明註冊人與您存在利益關係

另外有一點不得不説,就是請注意保護好自己的權利,以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要知道如果影響力不大的話是很難贏的。

另外異議期間為從該商標初省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還有即使您異議成功了,商標局也只會駁回其在您已經使用的產品上的專有權,再您為使用的產品上商標註冊人仍然會獲的專有權利。

事實上,要認定對方註冊成功的商標是屬於搶注,那麼必須要提出異議的相關企業或個人收集當事人註冊商標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的證據,如果沒有這類似的證據,那相反就證明當事人註冊商標全部都是以正當的手段進行的,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商標註冊局就對商標進行撤銷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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