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流程及費用是多少
一、商標申請流程及費用是多少
註冊商標流程:
1.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註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1個月)→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總共需要14-18個月左右)
註冊費用按類別按個數收取,每類每個商標費用:
一般商標每件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內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300元)
代理機構網報一般商標每件16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內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800元)
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每件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外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3000元)
二、申請商標需要什麼資料
(一)、國內企業申請商標需要的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公司);公司公章;
2、提供要註冊的商標名稱和商標圖樣;
3、指定商品和類別,參考商品和服務分類列表;
4、加蓋企業公章的委託書(向代理公司索取)。
(二)、國內個體申請商標:
1、《個體營業執照》複印件;
2、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3、提供要註冊的商標名稱和商標圖樣;
4、指定商品和類別,參考商品和服務分類列表;
5、申請人簽名的代理委託書(向代理公司索取);
三、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
(一)、凡依照《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核准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均可申請商標註冊。
(二)、申請商標註冊或辦理註冊商標其他事項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按規定填寫申請書。申請書式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索取。
(三)、申請商標註冊或辦理註冊商標其他事項的,應當使用漢字逐項填寫申請書,字跡必須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四)、在一份申請書中不得填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填寫的商標名稱與附送的商標圖樣必須一致。
(五)、在一份申請書中不得填寫兩類或兩類以上的商品。對難以確定類型的商品,應當附加説明。
(六)、填寫的“商品名稱”,必須是商品通用名稱。對一個商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通用名稱的,應當附加説明。
(七)、填寫的“技術標準”,必須是實際執行的標準。對無技術標準的,應當附加説明。
(八)、填寫的“申請人”,必須與章-戳以及《營業執照》核定的名稱一致,並應當註明申請人的經濟性質。
(九)、填寫的“地址”,必須是申請人的實際地址,寫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區)、鄉(鎮)村名或街道門牌號碼。
(十)、申請商標註冊交送的商標圖樣,應當清晰、潔淨。商標所用文字應當書寫正確。加註漢語拼音的,應當按標準普通話的語音拼寫。每張商標圖樣的長和寬,應當不大於十釐米,不小於三釐米。圓形商標圖樣的直徑不小於五釐米。商標圖樣不能以硬質、塑料或其他不能粘貼的物品製成,必要時,可以用照片代替。對設計抽象、無文字、過於簡單或複雜的商標,應當附加説明。
(十一)、申請商標註冊或辦理註冊商標其他事項的,應當按規定向商標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送足數的商標圖樣和有關書件。
每份商標註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交送商標圖樣十張。指定顏色的商標,應當交送着色圖樣(或照片)十張並附加黑白墨稿一張。對註冊商標申請辦理變更、轉讓、註銷、續展等事項,應當繳回《商標註冊證》。申請變更註冊人名義應當交送有關證明。申請續展、補證應當向商標局交送商標圖樣五張。
(十二)、凡經商標局駁回並註明駁回字樣的申請書件,不得再次作為申請書件使用。
(十三)、申請註冊藥品商標,應當交送省級衞生廳(局)發給的《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十四)、申請註冊捲煙、雪茄煙商標,應當交送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生產捲煙、雪茄煙的證明文件。
(十五)、商標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的,必須在收到商標局商標駁回通知書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申請人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兩次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過三十天。
申請複審時,應填寫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一份,連同商標局退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和商標圖樣,逕寄商標評審委員會。
對駁回商標的複審,僅限在不改變原駁回商標的基礎上進行。如改換駁回的商標名稱或圖樣,應另行申請註冊。
(十六)、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必須在收到異議裁定書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申請人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兩次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過三十天。
申請異議複審時,應填寫商標異議複審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連同商標圖樣五張及其他材料,逕寄商標評審委員會。
(十七)、對註冊商標有爭議的,必須在該商標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申請裁定。
申請爭議裁定時,應填寫註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正副本各一份,連同有關證件,逕寄商標評審委員會。
(十八)、商標註冊人對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決定不服的,必須在收到撤銷決定通知書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註冊人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兩次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過三十天。
申請複審時,應填寫撤銷註冊商標複審申請書一份,連同商標圖樣五張,逕寄商標評審委員會。
(十九)、申請商標註冊或辦理註冊商標其他事項的,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因此從全文敍述可以得知,申請人申請商標步驟有八步,從商標查詢一直到頒發商標證書為止,費用最低一般商標每件300元,最高為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每件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