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搶注商標如何奪回?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被他人搶注商標如何奪回?

被他人搶注商標如何奪回?

被他人搶注的商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奪回:

1、對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對於商標已經被搶注,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註冊的公司而言,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裏,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有的企業心存疑慮,不知提出異議的成功率如何。根據經驗,如果確實是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標被搶注的,通過選擇有經驗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準備充分的證據材料,奪回屬於自己的商標,成功率還是較高的。提出異議的法律依據是《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規定。

同時要提醒一下這些商標被搶注的創業公司,在提出商標異議的時候,一定要同時以自己的名義提出商標申請,因為即使異議成功,也只是制止了他人的搶注,企業自己仍然需要通過申請獲得核准註冊來取得商標權。

2、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准註冊了,此時創業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無效宣告這個程序,同樣建議被搶注者同步提出商標申請,以便在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後自己可以獲得此商標。

3、全面完善商標品牌保護體系

“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創業公司應當在創業之初就在主要的產品和服務類別上申請註冊準備使用的商標。很多時候,創業者因為資金緊張沒有申請註冊商標,這對公司長遠發展來説,存在重大隱患。

現在互聯網行業競爭異常激烈,如果創業公司的商標被競爭對手搶注,然後持續投訴,對公司發展的打擊將是非常巨大的。還有的創業公司雖然在主要的服務類別上申請註冊了商標,但在關聯類別上沒有申請,如只申請了第41類教育服務但沒有申請第9類計算機軟硬件,此時如果在第9類上被他人搶注商標,還是會存在風險。

綜上所述,自己使用的商標雖然在市場中已經被公眾默認為其歸屬,但是在法律上只有經過合法的登記註冊才是受保護的,而有些惡意的人會通過搶先註冊的方式來侵害商標所有人的權益,此時權利人應該及時通過各種補救方式將其奪回以免造成更多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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