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案件追訴標準有哪些情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一、商標侵權案件追訴標準有哪些情形?

商標侵權案件追訴標準有哪些情形?

1.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違法行為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個人銷售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銷售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應予追訴。

2、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違法行為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應予追訴:

(1)、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套)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馳名商標標識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利用賄賂等非法手段推銷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二、怎樣可以進行追訴?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藥品商標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

5、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商標侵權的基本分類

就主體來看,在商標侵權訴訟中;有權利主體和責任主體這兩個基本分類。權利主體是商標權的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權利人通常又是商標權的原始主體,他們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商標並獲得核准註冊。利害關係人通常則是繼受主體,他們通過商標權的繼承、轉讓或者使用許可等方式取得商標權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權益。權利主體作為原告,應當有嚴格的條件,因為這不僅涉及到訴權的行使問題,還涉及到請求權的享有問題,也即商標權項下的權利(假如涉及到獲得侵權賠償等經濟利益時)由哪些主體來瓜分。其實權利和責任一樣,其享受或者承擔也應當有一定的順序。屬於第一順序的主體,他們對於權利有同等的分配機會和同一的分配順序。在他們沒有明示放棄實體權利的時候,法院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剝奪其權利。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只要註冊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被他人進行侵權,那麼就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進行處理,但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也會看是否符合立案的標準,如是證據不齊全也是不可處理的,所以,任何案件的處理都是要有證有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