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核准使用商品的限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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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商標核准使用商品的限度是什麼?

註冊商標核准使用商品的限度是什麼?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簡單地説,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這種標記通常由文字、圖形英文、數字的組合構成。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

未註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註冊,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根據中國《商標法》,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註冊取得,而申請商標註冊,又採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一個未註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註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一個企業使用一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註冊,那麼,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註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別人。

未註冊商標的再一個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

未註冊商標還有一個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由於中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才受法律保護,未註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在中國只有註冊商標才是工業產權,只有註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二、商標註冊方法

1、 形式審查(約20日):

商標局對申請商標註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 實質審查(約6-8個月):

商標局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禁用條款、不具有顯著性、存在近似商標等)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3、 初審公告(3個月):

商標初審公告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4、 領取註冊證(約1個月):

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發放註冊證。

商標註冊申請人在成功的註冊商標之後,會獲得商標註冊證是能夠受到法律保護的,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註冊,最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説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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