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商標侵權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涉嫌商標侵權的處理如下:
1、停止商標侵權的有關行為,包括停止銷售侵犯註冊商標的商品,沒收、銷燬侵犯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對侵權人處一定金額的罰款,罰款一般是在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獲利5倍以下。
3、涉嫌構成犯罪的,根據構成的罪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説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涉嫌商標侵權怎麼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