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被搶注商標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企業名稱被搶注商標該怎麼辦?

企業名稱被搶注商標該怎麼辦?

1、對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九條第一款:“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三十條:“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准註冊了,此時創業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怎麼認定商標搶注行為呢?

惡意搶注是指以獲利等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

商標搶注行為認定要考慮主客觀兩方面的構成要件。

在主觀層面如何認定搶注行為?

一般認為,如果商標註冊人與商標真正權利人曾經進行過有關商標商品的購銷活動或者其他與該商標有聯繫的商業往來,可以認定商標註冊人主觀上為“明知”;如果真正權利人的商標具有較強的顯著性,並且或者在相關區域、相關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標註冊人與商標真正權利人處於同一或鄰近地域,並且或者為同行業經營者,在上述情形下,可以推定商標註冊人主觀上為“應知”。

註冊了公司商號還需要註冊商標嗎?

很多企業簡單的認為只要在工商局註冊了公司那麼企業商號就可以隨意使用,其實這完全錯了,公司名稱和商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混為一談。公司是在當地工商局註冊的,只要在當地不相同就可以申請公司註冊,但是商標是作為企業品牌的建設和保護在國家商標局註冊申請的。

目前,許多企業在進行經營註冊是經常會發現自己的名稱已經被搶注了,對於這種情況,我們不僅可以向工商機關提出異議還可申請宣告無效。當然,不管是誰在生活、經營活動時應該尊重他人的專利權,不隨意搶注他人名稱、不抄襲不剽竊,尊重他人的權益也是對自己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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