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商標可以提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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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樣的商標可以提無效?

什麼樣的商標可以提無效?

(1)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法規定:如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註冊的

(2)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①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

②惡意註冊:商標申請人違反誠信原則,在進行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

(3)不正當使用商標:商標申請人不正當使用商標,侵犯了他人在先權利,嚴重的話會被撤銷商標專用權。

(4)商標有效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一旦過了10年並且過了半年的寬展期的話,那麼這枚商標就會被無效。

(5)商標三年未使用:商標申請人註冊商標後,三年內並未使用該商標於註冊類別上的話,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該商標撤銷。

二、個人請求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後,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三、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時間週期:

1、15天: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複審。

2、9個月: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複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30天:若複審失敗,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四條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的註冊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那就會宣告無效,但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據來證明這個商標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商標法就是為了讓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保障,對於那麼不合法註冊商標的人不能註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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