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域名搶注商標是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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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域名搶注商標是否侵權?

我國法律規定域名搶注商標是否侵權?

從域名的作用來看,域名本身不體現經濟價值,只起到地址的作用,沒有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基礎。其次,在虛擬空間裏,域名與商標名稱並非對應,將商標的域名權利給任何一方都不盡合理。再次,《商標法》僅規定,商標權人只能要求禁止他人在同類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或類似商標,因此,商標權利不能輻射到域名領域。所以一部分人認為域名搶注是不構成侵權的,同時域名搶注行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我國域名經濟的繁榮,我國很多人都進入域名圈進行域名搶注工作,希望可以獲得預想的經濟利益。

二、其他法律規定

域名屬於一定範圍內商標權的延伸,所以一些人認為搶注他人註冊商標為域名的行為是無效的。 域名是商標在網上的表現形式,一件商品、一種服務能夠被商標局註冊為商標,那麼這種商品和服務必然花了很大的代價達到了某種質量和標準,並可能在消費者之間產生了一定影響。將其同名稱的域名搶注,無異於掠奪他人的一筆無形財產。

從理論上講,域名既不屬於商品類別也不屬於服務範疇,因此,商標法律制度不可能擴展到域名上,商標權的保護也不可能當然延伸至網絡域名。但是,將他人商標在網上註冊為域名,使用户誤認為域名註冊人與商標人有某種關係,從而借誤認而收益的“惡意搶注”行為無異於掠奪他人的無形資產,無疑會給商標權人造成一定的損失,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搶注人搶注他人註冊商標為域名,主觀上有使個人受益,他人利益受損的故意,違反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應認定為侵權行為。

一直以來,大家對於商標權的關注力度都比較大的,但是商標權侵權的認定範圍是有限的,並不是所有的情況下都是屬於侵權的行為,在實踐活動當中,比較引發人們爭議的,也就是關於域名搶注商標是否構成侵權的狀況,從理論上來講是不構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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