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祕密的價值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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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祕密的價值性有哪些

商業祕密的價值性有哪些

價值性是指商業祕密通過現在的或者將來的使用,能夠給所有人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價值性最本質的體現是,所有人因掌握商業祕密而保持競爭優勢。應當特別指出的是,商業祕密的價值性是指具有經濟價值,不具有經濟價值而具有其他價值如精神價值的信息,不構成商業祕密,同樣,沒有商業價值的信息也不構成商業祕密。理解商業祕密的價值性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價值包括現實的價值和潛在的價值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兩種情況的,不以現實價值為限。這種規定是符合國際潮流的,有利於適應高科技的發展需要以及促進科學技術進步。這表明,不管是現實的可直接使用的商業祕密,還是處在研究、試製、開發過程中而具有潛在的或者可預期價值的信息,都可以構成商業祕密,受法律保護。

2、有價值的積極信息和消極信息

不管是積極信息還是消極信息,只要有價值性,就可以構成商業祕密。不論是對生產、銷售、科研、開發等生產經營活動直接有用的信息,還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利於節省費用、提高經營效率的信息,如失敗的試驗報告、顧客名單、設計圖紙等,都屬於應保護的商業祕密範圍。

3、有價值的持續使用和短暫信息

不論持續使用的信息,還是短暫的信息,只要具有價值性,就可以構成商業祕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第2條將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作為商業祕密來保護,這種信息就是典型的短暫信息。

4、與競爭優勢無關的信息

信息具有一定的價值性,除信息所有人認為具有實用價值外,還必須在客觀上確實具有實用價值。商業祕密是使經營者取得競爭優勢的信息,與此無關的信息,即使由經營者作為祕密來保護,也不是商業祕密,而有可能構成隱私或者國家 機密等。

二、商業祕密的價值性否代表損失

開發商業祕密的成本毫無疑問可以成為衡量商業祕密的價值性的證據。但是在對商業祕密價值性的認定過程中,同時存在着另外一些問題,即價值性和侵權人獲得的利益、權利人實際利用商業祕密獲得的利益或者潛在利益、權利人遭受的損失之間的關係問題。顯然,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權利人實際利用商業祕密獲得的利益或者潛在利益,是可以成為商業祕密具有價值的證據的,卻不能成為衡量商業祕密具體價值量多少的最終標準。

在商業祕密保護問題上,價值性和損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信息具有價值性是其能夠作為一項商業祕密獲得保護的必備要件。損失是從商業祕密保護救濟的角度來進行規定的。這是從兩個不同的視角來認識商業祕密問題的。侵犯權利人的商業祕密,並不一定必然使權利人遭受損失,如僅有不正當的“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行為卻沒有“使用”或“披露”行為,故不能單從權利人遭受損失的角度來界定商業祕密的價值量的大小。

但是,一定意義上可以認為,商業祕密本身具有的價值越大,對其不當侵犯造成的損失也將越大;反相推導,對商業祕密侵犯造成的損失越大,商業祕密本身具有的價值也越大。同時商業祕密侵權行為具有特殊性,只要有侵犯商業祕密的不當行為存在,就難謂權利人沒有損失,如上面提到的侵權人僅有“獲取”行為的情況下,侵權人已經知悉權利人的商業祕密,比如説是一項消極信息,即使法庭簽發禁令予以救濟,也很難知悉侵權人是否參考使用了權利人的商業祕密。這種情況下,法庭的禁令也不能把侵權人已經知悉的信息從他們的腦海中完全的消除掉。故僅從損失的角度來界定價值量的大小是很困難的。

商業祕密是企業重要的知識產權類型。完善商業祕密保護,既是完善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需要,也是維護商業祕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提升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能力的需要,更是保障社會 主義市場競爭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應對國際競爭新形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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