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商業祕密侵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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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商業祕密由於採取的保護措施不當,非常容易被別人竊取,那一旦被別人竊取後,我們需要通過司法途徑維權,那麼,如何才能打贏維權官司呢?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講述如何打商業祕密侵權官司。

如何打商業祕密侵權官司

如何打商業祕密侵權官司:

1、商業祕密的固定

商業祕密侵權案件審理中,作為審查對象的原告權利內容,往往都有一個由大變小或者由多變少的過程。商業祕密的具體內容,包括商業祕密的載體(證據)、具體構成(即祕密點是有關信息的要素還是要素間的組合)。一個載體上包含很多信息,其中可能只有很少一部分才具有祕密性。商業祕密的固定,即確定涉案的商業祕密到底是什麼;固定商業祕密的過程,往往是經過若干回合的主張與抗辯才能夠完成。

2、商業祕密的法定構成要件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第3款規定:“本條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刑法》第219條第3款也有同樣的規定,即要求具備4個要件,即祕密性、價值性、實用性和保密性。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對商業祕密的構成只規定了祕密性、價值性和保密性三項條件,並無實用性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2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對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的規定認同了TRIPS的三要件説,通常此類案件的爭議焦點在於祕密性和保密性。

3、與被控侵權物的對比判斷

商業祕密侵權案件審理的第三步一般涉及訴爭信息的相同性或相似性判斷。只有當被控侵權人非法獲取、使用、披露的信息與原告的商業祕密相同或者在實質上相似時,才會涉及進一步的是否構成侵權的判斷。

4、非法渠道的認定

實踐中普遍採用的商業祕密侵權判定原則為“接觸加相似”,確認了訴爭信息的相同性或者相似性,並不等於被告當然構成侵權。被告是否採用了不正當手段或者説是否存在信息流動的非法渠道也是一個法定的侵權構成要件。對於非法渠道的舉證責任在原告,自行研製、自行開發是被告的重要抗辯理由。

5、賠償額的計算

損害賠償的計算是知識產權案件中普遍存在的司法難題.商業祕密案件尤其困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損害賠償額,可以參照確定侵犯專利權的損害賠償額的方法進行;因侵權行為導致商業祕密已為公眾知悉的,應當根據該項商業祕密的商業價值確定損害賠償額。”商業祕密的商業價值,根據其研究開發成本、實施該項商業祕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競爭優勢的時間等因素確定。

6、技術鑑定

商業祕密侵權案件中,對於祕密性的判斷,尤其是涉及技術信息的祕密性判斷和與被控侵權信息的對比判斷,往往需要藉助於技術鑑定。法院審理時一般會參考專家證人的意見,或是進行技術鑑定或專家諮詢.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性審查(涉及保密措施的是否採取和有效性判斷)和對於非法渠道的認定,除非特殊情況,法院原則上不得進行鑑定,鑑定的內容應僅限於“是否不為公眾所知悉”和“是否相同或者實質上相似”等這些事實認定問題,而不能是“是否屬於商業祕密”和“是否侵犯商業祕密”等這些法律問題。

以上幾點都是我們在處理商業祕密侵權案件中訴訟時需要注意的問題,但是在實踐中,關於商業祕密的認定的舉證方面,訴訟時效方面,以及商業祕密損失額的認定等方面還有很多的技巧和方法。如果您有這方面的問題請聯繫我們本站,我們將根據您商業祕密的情況來為您制定最詳細的辦法,幫助您維護正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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