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軟件的專利權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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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軟件的專利權有什麼用?

申請軟件的專利權有什麼用?

申請軟件的專利權可以受到法律保護,軟件屬於作品的一種,而作品從產生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是法律賦予作者的一種權利,它可以使作者的作品免受非法侵害,比如未經作者同意複製發行或者在網絡上載播作品,使作者的名譽或者財產受到損失。隨着互聯網的發達,軟件開發越來越多,軟件著作權的保護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凸顯出來。

由於軟件的市場價值通常比較高,例如遊戲,例如工業用軟件,當他人未經許可複製使用著作權人的軟件時,給著作權人造成的損失金額巨大,此時著作權人就可以通過行政手段和訴訟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侵權人非法侵佔自己的市場份額,這是軟件著作權的好處之一。

軟件著作權的另一個好處就是著作權人研發出軟件代碼後,即便自己不使用,也可以通過許可和轉讓的方式獲取經濟利益,由此可見軟件著作權保護是非常必要的。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七條,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

二、軟件著作權登記有效期是多久?

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軟件著作權屬於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在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內,軟件著作權的繼承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權利。

軟件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後,其著作權在本條例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綜上所述,專利軟件著作權是法律賦予作者的一種權利,它可以使作者的作品免受非法侵害,也可以通過許可和轉讓的方式獲取經濟利益,如果發生軟件著作權的糾紛,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有利於訴訟程序中對軟件著作權進行鑑別和對權利歸屬的推定,有利於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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