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中的鄰接權內容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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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中的鄰接權內容有什麼?

著作權中的鄰接權內容有什麼?

著作權中的鄰接權是指出版者權、表演者權、錄製者權和廣播電視組織權。除此之外,均不屬於鄰接權。鄰接權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其中人身權的保護無時限,而財產權的保護有時限。

鄰接權是指,作品傳播者在傳播作品時所享有的權利,因為它與著作權緊密相連,故稱為著作權的鄰接權。鄰接權是由著作權衍變轉化而來的,是從屬於著作權的一種權利。

鄰接權的主體是作品的傳播者,例如,圖書、期刊的出版者,音樂、戲劇等表演者,錄音、錄像的製作者以及廣播電視組織等。

鄰接權保護的客體是用以傳播的作品,即演繹作品,它是以原作品為前提,根據傳播形式的需要加工而成,如戲劇、音樂演奏、詩朗誦、相聲等。

所以,鄰接權的內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對其出版的書刊的權利、表演者對錶演的權利,音像製作者對其音像製品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對其廣播電視節目的權利、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和期刊的版式設計享有的權利等。

二、著作權內容包括哪些?

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

其中,著作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密不可分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

著作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指作者及傳播者通過某種形式使用作品,從而依法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我國實行作品自動保護原則和自願登記原則,即作品一旦產生,作者便享有版權,登記與否都受法律保護;自願登記後可以起證據作用。

著作權的鄰接權主要包括出版者權、表演者權、錄製者權等,但是不包括髮表權,署名權,出租權,轉讓權,著作權一共分為兩種,一種是著作人身權,一種是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是終身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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