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商標文字一樣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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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商標文字一樣侵權嗎?

法律規定商標文字一樣侵權嗎?

法律規定商標文字一樣侵權。根據法律規定,判斷商標性使用的標識是否侵犯另一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標準主要有兩點:

1、判斷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是否與被控侵權標識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假如兩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即可認為不構成侵權(馳名商標跨類別保護情況除外);

2、在兩者使用商品或服務構成相同或類似後,需要進一步判斷兩個商標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以及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從而判斷侵權與否。

首先可以肯定的説:商標近似,商標近似是商標法上的一個概念,是指兩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着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後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或者其三維標誌的形狀和外觀近似,或者其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商標相同的判定,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於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

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並採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誌本身是否近似。

二、馳名商標的侵權規定是什麼?

對於馳名商品,即是不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相同的文字,一樣構成侵權

由於馳名商標內所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預期的經濟利益,馳名商標長期是不法侵權者覬覦的對象,因此,對馳名商標侵權的認定與一般商標不同,前者更寬泛。因為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是從橫向和縱向兩方面入手,橫向使與馳名商標“近似”的標識範圍擴大,擴大到了縱向則使馳名商標所標示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擴大,從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擴大到非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達到給予特殊保護的目的。

商標侵權的認定,判斷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是否與被控侵權標識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假如兩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即可認為不構成侵權(馳名商標跨類別保護情況除外)。文字相同,至少可以説是商標近似,容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是構成商標侵權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商標文字的時候,如果侵犯他人使用的商標文字是會構成知識產權方面的侵權行為的,具體的需要承擔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以及賠償損失等相關的侵權責任的,這屬於非常明確的一種規定,當然了,在對此進行判定侵權行為的時候,也是有一定的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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