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一、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多長時間?

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多長時間

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不能一概而論,知識產權的類型不同,保護期限也不一樣,參考依據如下:

1、著作權保護期至少為五十年。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創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專利保護的期限: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

3、商標權的保護期限: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二、知識產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知識產權都有法定的保護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屆滿,權利就自行終止或消滅,相關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據一國法律所取得知識產權僅在該國範圍內有效,在其他國家不發生效力。就此而言,知識產權有別於有別於財產權。

(三)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智力成果可以同時為多個主體所使用,因此大多數的知識產權具有法律授予的獨佔權,它的排他性使對同一項智力成果不能同時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人。

(四)知識產權須經法律直接確認。知識產權沒有形體,不佔有空間,難以實際控制。因此,雖然法律規定知識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並不意味着每個公民對自己頭腦中的知識和聰明才智享有民事權利。法律僅承認該種民事權利的客體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因而,知識產權的承認與保護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體的規定。

(五)知識產權的客體屬無形財產。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客體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和特徵,也是該項權利與有形財產所有權相區別的最根本的標誌。

三、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是完全不一樣的,比如著作權,著作權本身分成個人作品和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保護期限只有50年,如果是個人作品,個人作品的保護期限是作者終身及作者去世後的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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