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著作權算侵權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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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著作權算侵權行為嗎?

一、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著作權算侵權行為嗎?

算侵權,如果不知情且不應該知情,也就是説主觀無過錯,是善意的銷售者,那麼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賠償損失的責任。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行為人侵犯他人著作權,將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從責任上看分為民事及刑事責任。其中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及賠禮道歉等,而構成刑事責任的,會被法院判刑,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侵權著作權民事糾紛中,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訴侵權方。

二、著作權侵權可以仲裁解決嗎?

1、著作權侵權糾紛仲裁主要用於處理著作權合同糾紛。在履行著作權合同過程中,如果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雙方當事人可以向著作權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申請仲裁必須自願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不予仲裁。

3、仲裁裁決一經作出,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仲裁裁決具有法律強制力,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時,有權不予執行。

三、侵犯著作權的構成條件有哪些?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法律上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著作權屬於侵權行為,立即停止銷售就可以,存在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要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申請書,説明申請仲裁的理由,若這個方式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著作權侵權問題,當事人也可以準備相關的材料,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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