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專利延伸年費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6.05K

澳門專利延伸是怎樣的

澳門專利延伸年費是怎樣的

發明專利的存續期自申請日起計 20年,年費自申請日起計算,首三年的年費已包含在註冊申請費內,其後每年的年費(包括已獲准註冊及尚未獲準註冊的專利)需在有關專利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屆滿前的 6個月內,向經濟局遞交繳納年費申請。屬到期日屆滿後六個月內遞交繳納年費申請的,需繳納額外費用250元澳門幣。第 4至第 5年每年之年費為澳門幣 500元,第 6至第 20年每年之年費為澳門幣 800元。

通過延伸申請方式在澳門遞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年費自在國內申請之日起算。首三年的年費同樣已包含在註冊申請費內。對於已經授權的發明專利延伸申請,若在國內申請至或授權的時間在三年以上,則存在部分年度年費豁免不需繳納的情況。如某件專利在國內申請的日期為2005年1月,授權的日期為2009年1月,在澳門遞交延伸申請為2009年2月。則該專利在澳門申請時繳納的為2005-2007三個年度的年費,因其延伸申請註冊費中包括首三年年費。而該專利下一年度繳納年費時,即在2010年1月時,只需交納當年度的年費,2008年及2009年度的年費不需繳納。

澳門專利證書申請流程

1、申請人以中文或葡文填妥“發明專利註冊申請書”及“摘要”表格後,應將上述表格連同附件向經濟局綜合接待中心的工業產權註冊申請櫃枱提交,並在8個工作日內憑經濟局發出的“繳費單”前往經濟局綜合接待中心繳付有關費用;

2、若申請資料符合規定,自提出申請日起計已滿18個月,或在屬主張某項優先權的情況下自主張日起計已滿18個月後,有關申請公告將於每月首個星期三出版的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予發明專利之日止,任何第三者均可以書面形式就有關的註冊申請提出聲明異議;

3、申請人應在提出主申請或分案申請之日起計7年內,向經濟局綜遞交實質審查申請,並繳納實質審查費用,否則有關的註冊申請將被駁回;

4、審查報告書由指定實體撰寫;

5、發明專利註冊申請獲批准後,有關注冊編號、權利人名稱及批示日期等資料將公佈於每月首個星期三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6、申請人應在核準註冊的批示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日起計1個月的上訴期屆滿後,或當有上訴提出時,在獲知法院的確定裁判後5個工作日,憑經濟局發出的已繳納申請費用的收據正本,前往經濟局領取註冊證。

澳門專利的延伸年費,首先在澳門進行註冊是按照國內專利申請的日期做出開始生效日期。當然對於國內的申請日期長的,有些年費是可以免繳納的。這樣的政策使得很多專利擁有人,能夠在澳門合法的使用自己的專利,並且避免了很多的專利年費繳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