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人變更聲明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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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申請人變更聲明怎麼寫?

專利申請人變更聲明怎麼寫?

專利申請人變更聲明應當寫清楚、國家專利知識產權局、申請號、申請日、專利名稱、原發明人、實際發明人;

因操作失誤,漏掉了發明人;

現進行變更,請求專利局予以更正、申請人、發明人、日期。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二、專利申請人變更聲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如果有專利想要發生變更,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這個發明人是可以變更的。

如果發明人不能變更這項專利的使用權也是不能變更,如果發明人同意變更,是要提交專利發明人變更聲明的,這項申請要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是因為開始就填錯了或者少填寫了發明人,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提出變成申請,需要在變更聲明上註明原因,並在聲明下方有之前所有發明人的簽字以及蓋章,這就屬於一個完成的變更聲明,然後提交上去等待就可以了。

在變更過程中一般會遇到下面幾種問題:

第一,如果是發明人的名字變了提出的變更,這種只要到相關的公安機關開一個證明就可以了,然後提交上去就完成了變成聲明。

第二,如果是發明人的身份需要變更,那麼可以參照專利轉讓權的標準進行操作,這點的變更申請是需要所有的發明人同意的,並且在變更申請上簽字。

在當代的社會,專利申請人如果存在錯誤的狀況,是可以提出申請要求對此進行變更的,當然需要提交一份專利申請人變更聲明,具體的變更申請書要寫清楚專利權的基本情況,還有就是變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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