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如何救濟 - 專利侵權賠償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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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如何救濟,專利侵權賠償怎麼計算

通常在未經專利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以經營為目的擅自使用其專利的,往往會構成專利侵權。就專利權人來講,自己的合法權利就是受到了損害的,那麼此時專利侵權如何救濟呢?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來詳細瞭解一下關於這方面的知識吧。

一、專利侵權如何救濟

當專利權受到侵害時,有兩個選擇: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專利局進行處理。

選擇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之前,應先明白兩者之間的差異:

1、專利管理機關在處理專利侵權時,雖然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但這種處理不是終局的,只要當事人有一方不服的(可能是專利權人,也可能是被控侵權人),他在收到專利局的處理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向法院起訴。只有當雙方當事人對專利局的處理決定表示接受或者在規定的起訴期間內沒有到法院起訴,該處理決定才算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對專利侵權的判決是終局的,其他任何機關不能改變這種判決。

2、專利局的救濟手段有限,只能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而法院可以行使《民法通則》規定的一切民事救濟手段。

3、行政處理具有主動性的優勢,簡便、快捷、高效;而法院則實行“不告不理”,當事人必須做好充分的訴前準備,否則將會面臨證據不足的尷尬。

二、專利侵權賠償怎麼計算?

損害賠償,我國理論上一般的概念是“指當事人一方因侵權行為或不履行債務而對他方造成損害時應承擔補償對方損失的民事責任。對權利人來説,損害賠償是一種重要的保護民事權利的手段,對義務人來説,它是一種重要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這一概念揭示了損害賠償的補償性功能和財產責任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就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問題提出了三種計算方法:

(1)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是:因侵權人的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在市場上銷售侵使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的銷售量下降,其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即為專利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是:侵權人從每件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即為侵權人所得的全部利潤。

(3)以不低於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對於上述三種計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情的不同情況選擇適用。

專利侵權如何救濟的問題來看,法律中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司法保護或行政保護,其中司法保護就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行政保護則是申請專利局對侵權糾紛作出處理。不同的救濟途徑有利有弊,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實際的情況作出選擇。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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