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專利侵權 - 如何判定專利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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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行為肯定是對專利權人合法權利的一種侵害,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專利權人自然可以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不過在追究責任之前,還是需要先判斷一些對方的行為是否真的屬於侵權行為。那一般該如何判定專利侵權行為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什麼是專利侵權 如何判定專利侵權行為

一、什麼是專利侵權

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即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二、如何判定專利侵權行為

同時符合以下四個要件,才構成專利侵權行為:

(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首先,鑑於專利權的地域性,有效專利一般應當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其次,鑑於專利權的時效性,只有在規定保護期內未因繳費、無效宣告、放棄等原因失效的專利權才是有效專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項專利權由於某些原因被宣告無效,則該專利權將被視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經實施也不夠成專利侵權。

(二)有違法行為存在。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了5種不認為是侵權的行為,是專利侵權責任的例外規定,如果行為人不能舉證以此作為抗辯理由,則應當認定行為人構成專利侵權,並依法承擔責任。

(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於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但也有例外,例如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主觀無過錯,也構成專利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罷了。

(四)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因此,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應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

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紹之後,大家應該知道是如何判定專利侵權行為的話,此時要從法律中規定的四個要件入手分析,如果某個行為同時滿足了這四方面的規定,自然就可以認定屬於專利侵權行為。而此時實際給專利權人造成的損害,就可以要求侵權人作出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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