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分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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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是知識付費的時代,我們每天都在面對着各式各樣的新奇的發明,而這些發明也在潛移默化的改變着我們的生活,也給發明創造者帶來了不少的收益。

發明專利的分類有哪些

而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對於兩者而言,所認定的方式基本是相同的。

我國對於發明的專利的採取了嚴格的保護,保證發明專利人的合法權益。對於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也有着嚴格的規定。一般來説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是一樣的。

根據我國的《專利法》中的第五十九條中的第一款規定,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及其他的我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中相關內容,需要提供説明書或者是附圖用於解釋權利的要求。而有關習慣根據提供的説明書或者是附圖以採取何種保護,是否達到了申請專利權的範圍之內。

同時根據相關的實施細則中的第20條中的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明確的説明這種發明或者是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簡單明瞭,清晰準確的對於該發明或者是實用新型技術的相關特徵,以及所需要的保護的範圍。

因此,對於需要申請專利權的相關發明中,對於申請書和解釋説明的部分需要進行嚴格的把控,因為相關機構是以提交的材料中的説明書和申請書中所描寫的內容為準的,這種為準是以權利要求中所明確説明的技術特徵或者是參數的實質內容為必要的。而其中的説明書(附圖)都是為了説明自身權利,以及解釋權利的要求所書寫的。

因此,在書寫説明書(附圖)的時候應當整體的把我權利要求書中的相關內容和要求,切忌不要以偏概全,對於部分特徵的説明解釋含糊。這些對於權利的認定都是有致命影響的。

當然,這種説明不是以標榜自身或者吹噓自己產品所書寫的,因為申請書中的説明書(附圖)所最終針對的對象是個人,眾所周知,對於個人而言,其所掌握的知識層面是有一定限制的,所以在進行書寫説明書(附圖)的時候不可以超過所屬技術領域中普通技術人員對於該説明書(附圖)的理解,如非必要,儘量採取通俗易懂,行業範圍中公知的語言進行説明,比方説關於生物學研究的説明書的書寫採取了計算機代碼的方式,這對於普通技術人員的期望要求過高,這樣對於專利的申請沒有任何好處。

對於這點,最高院對此有着清晰的解釋,要求説明書應當以權利要求書中所明確記載,必要的技術特徵確定的範圍為準,可以包括與該説明必要技術特徵相等同的範圍。這種等同特徵指的是與記載的技術特徵所採用的是基本相同手段,最終實現的是基本相同功能,達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

以上就是發明專利的分類以及保護範圍的相關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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