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收入與著作權收入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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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酬收入與著作權收入區別是什麼?

稿酬收入與著作權收入區別是什麼?

稿酬收入與著作權收入區別主要有:

1、標準不同。首先稿酬收入是指文字字數的收入,一般微乎其微,10萬字大概100元每月不斷更,20萬字300元,30萬字500元稿費,而VIP章節還有特定的稿費以點擊遊覽來決定1000字點擊一次大概3分錢左右,那是和網站五五制的。

2、項目不同。版權收入一般包含了稿費還有出版費,無線電子書之類也算,無線就是將網站中的VIP達到一定字數之後發佈到無線上去,一般都是手機之類的電子工具,大概需要40萬字以上,這樣就有利於有更多的讀者瞭解到你的存在,至於出版的版權税大概是13%上繳給國家,如果是委託給網站幫忙做中介出版,那也要付給它一定的中介費。

二、著作權收入中的財產權範圍有哪些?

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涉及到稿酬收入和著作權收入的具體情況,都是需要由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的,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相關事項的處理程序,雙方可以簽訂協議來對相關收入情況進行處理,如果一方存在違約的或者不履行義務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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