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職務發明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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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權的職務發明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專利權的職務發明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由於至少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專利的申請日和授權日絕對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據專利法的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雖然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均自授權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權利存續期限卻要向前推算從申請日期開始計算10年或者20年。

二、職務發明的專利權歸誰?

1、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破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2、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有合同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

三、職務發明專利有關獎金的規定

1、有關獎金的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2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500元。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金,企業可以計入成本,事業單位可以從事業費中列支。

2、有關報酬的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後,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所得利潤納税後提取不低於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所得利潤納税後提取不低於0.2%,作為報酬支付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報酬。

專利權無非就是分成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之所以稱之為職務發明,那是因為職工完成的發明創造都是跟自己的工作相關的,整個發明創造過程當中,用人單位在場所,資金和設備上都給予了充分的支持,職務發明其實也屬於公司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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