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典型案例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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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歷險記》圖書盜版案

侵犯著作權典型案例集成

2001年5月,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從比利時獨家引進出版了彩色繪圖本《丁丁歷險記》圖書。同年7月,該社接到讀者舉報,稱在市場上購買的《丁丁歷險記》書中有大量的錯頁現象,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經核實後確認此書為盜版。後經調查發現,盜版系該社對外合作部編輯鍾自仁利用職務之便複製,由做印刷業務的蘇志坤負責聯繫製版及印刷複製工作,由陳淶偽造委印手續,分別聯繫北京冶金大業印刷有限公司等多家印刷廠分別盜印連環畫冊《丁丁歷險記》5000套,在北京市金星印務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胡各莊西堡村裝訂廠將盜印畫冊裝訂成冊,違法經營額達270餘萬元。

2002年11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經庭審後依法判決:被告人鍾自仁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蘇志坤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陳淶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萬元。

盜印《上海城市交通圖》案

《上海城市交通圖》是由上海市測繪院編制,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江蘇省太倉市印刷有限公司承印的地圖作品。上海市測繪院擁有該圖的著作權,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擁有該圖的專有出版權。1999年10月,薛模權拷貝複製了《上海城市交通圖》菲林一副。嗣後,薛模權委託他人非法盜版印製《上海城市交通圖》1.5萬冊,以每冊2.2元、2元不等的價格出售。同年12月初,薛模權拷貝複製了《上海城市交通圖》菲林一副。隨後其找到霍重光,要霍為其聯繫印刷。1999年12月至2000年3月,薛模權單獨或夥同被告人霍重光非法印刷盜版地圖數量達17.15萬餘冊,非法經營額達85萬餘元。

一審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薛模權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被告人霍重光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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