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律中什麼叫做著作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一、在我國法律中什麼叫做著作權

在我國法律中什麼叫做著作權

著作權亦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技術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於無形財產權。

著作權法中的人身權不同於民法概念上的人身權。這種權利是與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中國的著作權法規定,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這自然也就承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享有人身權。但這個問題在世界各國的版權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

二、人身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佈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三、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具體包括:

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可以要求相關的犯罪人員對自身的合法損失進行賠償。按照自身的損失情況或法律規定,要求這類人員進行賠償辦理。並立即對自身的侵害行為立即停止,對自身的損失進行賠禮道歉,按照我國的法律程序辦理相關的辦理或訴訟解決這類糾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