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不動產證和他項權證能一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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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國的不動產證是在2015年3月1日才開始正式實施的,現在的房子的不動產證已經逐步代替了房產證,可是不動產證目前並沒有在全國範圍內覆蓋,不動產證是由我國相關法律制度所確立的一種物權制度。在房地產領域,除了不動產證還有他項權證。因此有人好奇的問題是在我國不動產證和他項權證能一塊嗎?

在我國不動產證和他項權證能一塊嗎?

一、在我國不動產證和他項權證能一塊嗎?

房屋他項權證和不動產權證是不一樣的。

1、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説,兩證變成一證。

2、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説,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3、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髮新的不動產證。

房屋他項權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不動產登記證明: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為方便企業羣眾辦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各區縣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產登記受理窗口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三、他項權證辦理流程

(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

(二)辦事須知

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複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辦事時限

自受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税費標準

1、登記費

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

非住房,雙方當事人各按抵押金額的0.5‰交納。

2、工本費

核發一本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權利人核發房地產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不動產證跟他項權證這不是一種證件的,兩種證件的法律性質,辦理條件,所代表的含義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區別的。不動產證是用來證明房子的產權的完整性的,而他項權證是用來證明房子存在着抵押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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