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不動產他項權證誰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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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生活中我們因為一些實際的需求對很多新的社會名詞會慢慢的逐步掌握的,就像是不動產他項權證一樣,現在我國的不動產他項權證登記也是剛開始實行沒多久,就跟不動產權證一樣還有很多人都是感覺特別陌生的。可能在不動產他項權證辦好了以後,有人還比較疑惑在我國不動產他項權證誰拿着?

在我國不動產他項權證誰拿着?

一、在我國不動產他項權證誰拿着?

房屋他項權證沒有自己持有的,都是有他項權利人持有的,一般多由銀行持有。

房屋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不動產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證規定

房屋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的出租,收益權,可以跟所有權分離,單獨處置。

土地他項權證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1)地役權,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地役權的概念,但是《民法典》規定的相鄰權中,實際存在着地役權,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2)地上權,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3)空中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樑、渡漕、高架線等。

(4)地下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賃權,是指出租人將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對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

(6)土地借用權,是指無償佔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歷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權。

(7)耕作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進行種植並獲取收穫物的權利。如單位徵而不用的土地,應當退給農民繼續耕種。農民耕種期間,不得在該土地上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或者種植多年生作物,在國家建設需要時無償退還。退還時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設單位要付給青苗補償費。

(8)土地抵押權,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規定,不轉移抵押土地的佔有,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土地折價或者以變賣方式從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權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不動產他項權證不收費這個説法並不是正確的,無論什麼證書的辦理都是需要收費的,就最基本的工本費都是要收取的,每天都有非常多的人辦理各種證書,如果都不進行收費,那麼這一部分也會造成很大的經濟壓力,但是如果對於每個人來説收費不是很高,所以收費是很合理的

一般不動產他項權證都是銀行持有的,對不動產具有處置權力的借款機構持有他項權證,而且,我們辦理不動產的他項權證本身就是為了利用不動產做抵押貸款的,借款機構只有在拿到不動產的他項權證以後才有可能放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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