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訴訟律師能從外地找嗎
一、提起訴訟律師能從外地找嗎?
提起訴訟律師可以從外地找。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二、提起訴訟找律師有哪些注意事項?
1、儘量到律師事務所,到了律師事務所才能瞭解這個所的真實性,避免上當受騙
2、儘量核實律師的執業證,出錢請律師,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費
3、必須與律師事務所籤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據,服務才有保障
4、應當向律師事務所進行繳費。
5、相信事實證據和法律,絕對不相信“包打贏”的承諾律師服務體現在追求正義的過程。
三、律師的基本職責是什麼?
1、為委託人提供有關法律問題的意見;
2、草擬、審查法律文書;
3、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
4、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
5、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四、找律師打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找律師打官司的費用不是法定的。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託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税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綜上所述,在訴訟活動中,當事人完全可以在自己的經濟能力範圍內,從外地找律師,但無論是從異地還是從本地找的律師,也不管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多高,律師的所作所為也要符合國家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