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案件聘請律師寫訴狀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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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糾紛案件聘請律師寫訴狀有效嗎?

民事糾紛案件聘請律師寫訴狀有效嗎?

民事糾紛案件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並且給予律師書面委託授權,由律師代寫訴狀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中,訴訟狀可以由本人自己寫,也可以委託代表律師寫,在實踐中如果當事人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建議委託律師寫訴訟狀。

相關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起訴狀怎麼寫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賠償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或蓋章)

__年__月___日

三、民事糾紛起訴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中如果當事人沒有給律師書面委託授權,律師以個人名義寫的訴狀一般是無效的,除非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簽訂了特別代理合同,根據具體情況下明確約定律師可以特別代理當事人寫訴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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