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勞動保障婚假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5.69K
深圳勞動保障婚假規定是什麼?

一、深圳勞動保障婚假規定是什麼?

深圳勞動保障婚假規定是3天的時間。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勞務工享受下列休假待遇:

(一)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為有薪假日。節日適逢公休假日的,應當順延補假;

(二)結婚或配偶、直系親屬死亡的,婚喪假為三日,晚婚假按有關規定辦理,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假期內工資照發;

(四)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只要公司的員工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結婚時,公司均應至少給予員工三天的婚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對於用人單位來説,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既是權利又是義務,不但需要有規章制度,而且需要完善規章制度。

二、婚假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對於用人單位來説,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既是權利又是義務,不但需要有規章制度,而且需要完善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具有三個條件:

第一、規章制度的內容須具合法性;

第二、制定和通過要經過民主程序;

第三、要向勞動者公示。

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

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對於用人單位來説,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既是權利又是義務,不但需要有規章制度,而且需要完善規章制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的權利,比如説勞動者請假的權利,婚假就是法律當中規定的假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