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網貸高利貸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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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們資金週轉不開了,找不到資金途徑了,然後就會有一些民間組織願意借高利貸給我們,在中國的傳統語境下,“高利貸”這個概念往往跟負面的意識形態連在一起。一般沒有聽説過誰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接下來,本站小編將和大家分享在我國網貸高利貸判刑嗎的相關問題。

在我國網貸高利貸判刑嗎?

一、什麼是網貸高利貸?

P2P網貸即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網貸平台數量近兩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高利貸,或作大耳窿、地下錢莊,這些現今稱為“放數”的放債人,向“高利貸”借錢,一般毋須抵押,甚至毋須立下字據。經濟史學者通常會按照如下方式定義高利貸:選定一個“我們覺得合適的”數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後把利率超過了20%的任何借貸定義為高利貸。

二、網貸高利貸是否判刑?

一般而言,所謂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目前,法學界不外乎三種不同的觀點:

1、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2、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3、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於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着保護合法借貸關係,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係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無論分歧多少,這三種觀點都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

因此,個人放高利貸在刑法中沒有相關刑罰條例,也就不存在判刑,但會給與一定的行政處罰

三、法律依據

中國《刑法》並沒有高利貸罪的規定,即高利貸並不入罪。通常所説的4倍,既不是判斷罪與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據。但是,對於個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則可以《刑法》第175條規定,以高利轉貸最論處。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刑法部分條款數額執行標準和情節認定標準的意見》對高利轉貸罪入罪的數額的規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100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定:為了正確適用刑法,現就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解釋如下: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現在仍然還是有很多人為了得到網貸的貸款而甘願冒險。網貸高利貸其實最根本上也是屬於借貸的一種方式,所以,他的本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他的利息卻極高,已經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大家要貸款,一定要找正規銀行進行借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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