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產權公寓能落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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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公寓能落户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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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的公寓能買嗎

不划算的,建議最好不要買這種40年、50年產權的公寓。50年(40年)產權住宅房屋與70年產權住宅房屋區別:
70年產權住宅,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使用性質均為住宅,設計用途也是住宅。
50年(40年產權也是一樣)產權住宅(一般開發商叫公寓),其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登記用途為辦公或者公寓(商業),設計用途為住宅。這種房子的實際規劃用途是辦公(50年)或者商業(40年)用途,只是開發商認為住宅比商業和辦公的利潤更高,才開發成住宅用途的。
50年(40年)產權劣勢:
1、水、電、煤氣、物業費用都按商業用途收取,比一般普通住宅(70年)的高一倍以上。
2、交易税費按商業用房交易收取,一般交易需要繳納税費達到10%-15%之間(無論滿多少年均需要繳納這個麼),比一般普通住宅交易繳納税費要搞出1倍甚至2倍以上。
3、一般這種產權的房屋都是超高層、公攤面積特別大,户型比70年的會差很多,通透性也會比70年的差很多。
50年(40年)產權優勢:50年(40年)產權房屋唯一的優勢是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和公司註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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