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落户派出所去不去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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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落户派出所去不去上門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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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可以找派出所解決嗎

房屋租賃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派出所一般不予處理。

建議雙方就房屋租賃糾紛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在協商過程中出現爭執、打架鬥毆、毀壞財物等行為,矛盾升級為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派出所是會處理的,建議及時報警。

房屋租賃糾紛相關的訴訟請求主要有繼續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等幾種,起訴時需要準備以下的材料:

起訴狀、原告身份證複印件、被告户籍信息或居住證信息,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存在糾紛的證據,原告據以主張損害賠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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