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保期限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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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來,建築就是人類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隨着時代的發展,國家法治的健全,國家對於建築工程的質量問題也是越來越重視,還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建築工程的質保期限。可是,工程質保期限法律是如何規定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工程質保期限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工程質保期限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相關規定: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各類建築工程的保修期自辦理交工手續之日起計算,其保修期具體規定如下: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

(2)建築物的照明電氣,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供冷系統為一個採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區道路為1年;

(5)工業建築的設備、電氣、儀表、工藝管線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內容和期限,由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規定。

三、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質保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18個月或者是24個月,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而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一)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二)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三)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並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築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工程質保期限在法律方面的規定大致就是這些了。我國對於工程質保期限的規定,就可以看出我國對於工程質量安全負責任的態度,因為,只要是工程一旦建成,那麼就會有很多人進行接觸,工程質量不過關,就會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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