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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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設,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人民生活安定的關鍵。水利設施良好的建設,往往是當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對於水利工程的質量國家有着嚴格的要求,並且對於水利工程良好質量的管理能力能夠維護當地的穩定。以下我們就對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措施進行相應的瞭解,

我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措施

1、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完善工程項目管理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投資建設領域落實投資責任的基礎,是有效實施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的前提,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根本措施。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並在工程建設全過程行使項目法人職責。工程建設項目部應根據批准的工程建設規模和標準,組織工程建設和開展項目管理活動。項目管理的基本方法是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項目必須確立明確的工程建設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目標、工期目標和成本目標,然後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管理、資金管理、進度管理、技術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明確部門職責範圍,並將責任落實到人。

2、健全質量體系建設,嚴格招投標管理

水利工程建設具有綜合性、污染性、複雜性和多變性的特點。針對水利工程建設特點,應從工程實際情況出發,設計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

一是建立勘察質量體系,勘察質量直接影響設計質量和深度,因此應依託先進測繪技術提高勘察質量,同時也為施工作業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是完善施工質量體系,基於施工內容的複雜性,應重點加強施工期間的質量控制,以從根本上消除質量隱患,其措施包括: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安排施工任務並嚴格落實質量標準;加強質量檢測,包括原材料入庫驗收檢驗、每一道工序的檢驗;工藝監督,實施標準化作業程序,減小變異性。

三是管理維護體系,應成立工程作業指導小組,從宏觀上指導施工質量管理,並做好相關維護工作,避免質量問題出現。

招投標階段是決定工程質量效果的基礎,中小型水利工程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並嚴格履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禁虛假招標、內部招標、圍標串標等不正當行為,招投標全程邀請紀監、財政等部門監督。對中標單位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加重違約責任和處罰力度。不宜採取低價中標,應該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招、投標有關規定,以使工程造價合理,擇優中標。

3、加大質量監督力度,強化質量保證措施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行為,為了保證監督效果科學、有效,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自身建設,正所謂“打鐵先要自身硬”。為此應完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制度,通過加強巡視、抽查對水利工程參建單位及其從業140人員的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參建單位及其人員的資質、資格、工程業內資料、質量檢測記錄、質量控制措施等。對重點工程、民生工程、質量薄弱環節要加強監管,突出重點和針對性。為了保障監督效果,質量監督機構在人員配備、崗位考核、教育培訓和責任制方面需要加強和完善。

4、規範水利監理工作,提高監理工作水平

我國《建築法》授予監理的權力很大,履行好監理的義務對保證工程質量十分重要,要為監理工作創造良好的監理環境,充分發揮監理職能,提高監理的工作質量和效益,實現工程質量、投資和工期控制的三大目標。水利工程監理單位應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監理人員素質,配備必要的檢測、試驗設備,改善服務水平。所有監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照合同要求安排常駐人員。為了保證監理行為在業主授權範圍內,防止施工單位通過向監理行賄而偷工減料、降低質量標準,應完善合同細節,通過提高監理和施工單位的尋租成本,抑制它們之間的尋租衝動。保證監理單位責、權、利統一,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首先由確定法人責任制度,把權責進行明確。對於水利工程質量管理人員必須要進行相應的資質,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通過對工程質量加強巡視、抽查對參加水利工程建設的單位。對水利工程的建設單位需要經過嚴格的招投標的手續,嚴格的選擇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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