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允許偏差是否有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現在社會上其實建築行業之間的競爭壓力是非常大的。因為現在我國公民不僅要求工程的質量要有所保障,在確保質量的同時,也要追求工程質量的耐用性和美觀性等各方面。就比如最基本工程質量,在進行檢驗的時候,就有着專門的評定標準。下面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建築工程質量允許偏差是否有規定?

建築工程質量允許偏差是否有規定

一、建築工程質量允許偏差是否有規定?

建築工程的有很多分部,每個分部又有很多分項,每個分項都有各分項的質量檢驗評定允許誤差標準。所以籠統説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允許偏差是沒有的。

二、工程質量不合格怎麼處理?

1、修補處理:當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質量雖未達到規定的規範、標準或設計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經過修補後可以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或外觀的要求,可採取修補處理的方法。

2、 加固處理:主要是針對危及承載力的質量缺陷的處理。

3、返工處理:當工程質量缺陷經過修補處理後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或不具備補救可能性則必須採取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當工程質量缺陷按修補方法處理後無法保證達到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無法返工處理的情況下,不得已時可作出諸如結構卸荷或減荷以及限制使用的決定。

5、不作處理:某些工程質量問題雖然達不到規定的要求或標準,但其情況不嚴重,對工程或結構的使用及安全影響很小,經過分析、論證、法定檢測單位鑑定和設計單位等認可後可不專門作處理。一般可不作專門處理的情況有以下幾種: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後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法定檢測單位鑑定合格的;出現的質量缺陷,經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出現質量事故的工程,通過分析或實踐,採取上述處理方法後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或標準,則必須予以報廢處理。

三、對建築工程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法

1、嚴格履行對安全制度的管理。

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是完善安全體系的關鍵和重點。工程項目這個部門應以項目經理為首要負責人建立起對現場施工安全進行嚴格管理的完整體系。

2、對施工過程中的管理需要加強。

在對建築工程施工進行管理的時候一定不能只注重對技術的管理,必須對經濟、組織等各個方面都加強管理,做到多管齊下,面面俱到。無論是技術、組織還是經濟都缺一不可。並且必須建立專門的機構進行管理,而不是承包出去後就脱手不管了。

3、對質量的把關和驗收必須嚴格。

在建築施工的過程中一定要對質量的驗收嚴格把關,防止任何會出現偷工減料的行為。驗收單位在進行檢驗的時候切忌大意和馬虎,一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嚴格檢驗,發現問題時需立刻反饋給施工企業,並及時進行問題的解決。

4、綠色施工的實行很有必要。

隨着時代的進步,可持續發展成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和目標。而對綠色施工的實施可以減輕施工的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對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方式。如在施工的過程中減少對場地的干擾、對基地的環境要加以尊重、施工的時候要結合氣候再進行。做到對資源的節約和對環境的保護。

理論上來説,按照國家的規定,在對建築工程質量進行驗收的時候,是不允許工程質量存在偏差的。當然有些時候説句實話,其實如果偏差僅僅在幾毫米,甚至非常小的話,這種偏差也並不影響整體工程質量。但是還是要求建築方在修建的過程當中,儘量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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