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保金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建設工程質保金是怎麼規定的?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對於建築工程的質量一向是很看重的,建築工程的質量在我們國家是有一套非常明確的標準的,然後開發商是需要繳納保證金的。建設工程的質保金一般都是需要是工程的總造價的百分之五作為質保金,同時規定了在質保的期間內施工單位要對建造的建築進行維護。

建設工程質保金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裏沒有具體規定質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設部有一個格式合同,規定的質保金是工程總造價的5%,一般工程都依據此比例執行。

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麼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剩餘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後,建設單位必須支付。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一)缺陷責任期的確定

所謂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或24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二)預留保證金的比例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預留保證金的比例可參照執行。

(三)質量保證金的返還

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但是如果是在合同當中沒有規定的話一般都是按照百分之五作為質保金的,這是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的。質保金對於建築物的質量問題是非常的重要的,所以説是必須要交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