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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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很多人進行工程的承包,尤其是土建工程的承包,為了保證土建工程的質量,我國法律規定了土建工程的質保金。在現實生活中,一般來説,質保金一項工程中必要的。那麼,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

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一、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合同法裏沒有具體規定質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設部有一個格式合同,規定的質保金是工程總造價的5%,一般工程都依據此比例執行。

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麼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

剩餘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後,建設單位必須支付。

二、保脩金:法定還是約定

“質保金”是信譽錄會員對自己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金。信譽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譽評分、交易評價的監督,同時要接受質量保證金的監督。如果信譽錄會員在合作的過程中違反了規則,則需要扣除起相應的質保金作為處罰。

項目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

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建設單位(業主)應及時向施工企業退還工程質保金(若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則扣除相應的缺陷維修費用)。

建築工程質量保脩金是指建設單位與施工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在工程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後,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一定比例的金額,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和保修範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我國《建築法》第62條明確規定了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要求建築施工企業對自己施工範圍內工程承擔質量保修責任。該法對保修範圍做了列舉式規定,同時規定,具體的保修範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發佈的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和2000年6月30日建設部發布的第80號令《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7條,對工程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做出了具體規定,並規定,當事人雙方可以就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加以約定,但保修期限不得低於最低保修期,否則約定無效。

2005年1月12日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從以上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兩點認識:一是,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建築法》明確規定的一項強制性制度,相關法規進一步對保修範圍、專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保修責任等做出了規定,施工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對該強行規定排除適用。二是,合同當事人可以對保修內容、保脩金額(所佔工程款的比例)、各項目工程保脩金的具體分割、保脩金的返還方式和期限等加以約定。三是,保脩金是施工方的應得工程款的暫扣款,作為一項財產權益,能夠產生法定孳息。因此,返還保脩金時應得一併返還利息。

實際上,我國合同法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質保金的具體金額,但是一般來説是工程造價的百分之五。如果在質保期間內出現了質量問題,是可以找當事人進行維修的。如果大家對於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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