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施工用電合同違約責任包括哪些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一、臨時施工用電合同違約責任包括哪些內容?

臨時施工用電合同違約責任包括哪些內容?

在臨時施工用電合同中,針對違約責任,可以這樣表述,由於乙方在使用臨時用電時引起的火災、傷亡、物損等臨時用電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甲方對發生的各類事故,應做好一切搶險救助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

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裏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

3、損害賠償的範圍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4、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施工合同違約金怎麼確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綜上所述,工程建設過程中,如需臨時用電,雙方需要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裏面要寫清楚違約責任,這是合同的重要條款之一。違約責任包括幾方面,違約金數額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及損壞賠償範圍和違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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