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説工程合同單方違約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5.16K

一般來説工程合同單方違約怎麼辦

一般來説工程合同單方違約怎麼辦

如果工程合同單方面進行違約的話,一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來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之後可以追究違約方的相關違約責任。以下是具體的解釋:

1、採取自救手段,維護自身利益。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於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採取解除合同措施,可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2、尋求司法救濟,追究對方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於明示毀約易於操作;但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後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於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對方履行。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後決定是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工程合同沒約定違約責任的怎麼處理

如果是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可以協議補充,再簽訂一份補充協議。

如果已經發生了違約,那麼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上述事項與違約金數額的明確,是對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履行協議中權利義務之後果的明確,具有一定的懲罰性,能夠督促協議當事人善意的履行協議。同時,還是該協議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內容。

如果在工程合同當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話,那麼可以和另一方當事人協商簽訂相關的補充條款。如果已經發生了違約的話,那麼可以要求其進行賠償違約金或者進行相關補償措施。如果當事人拒不履行的話,那麼可以進行上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