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築施工合同備案是哪個部門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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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市建築施工合同備案是哪個部門辦手續?

天津市建築施工合同備案是哪個部門辦手續?

市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各類建設工程合同備案工作。區(縣)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區(縣)招標投標監管的建設工程合同備案工作。合同簽訂後15日內,發包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備案。招標人或者發包人應當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和中標人或者承包人訂立書面建設工程合同,並自訂立書面建設工程合同後十五日內,通過天津市建築市場監管與信用信息平台告知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通過天津市建築市場監管與信用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加蓋合同管理機構備案章。

對建設工程施工類合同經備案後,合同雙方當事人需將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通過市建設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建築市場監管與信用信息平台進行提交。

在合同履行中,原合同範圍內項目與工程量變化,導致變更價款超出原合同價款±20%以上,應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出具的造價審核資料,以及建設工程變更所需的`相關要件,辦理合同變更備案手續。

二、建築合同的條款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工程內容、承包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助的義務、違約責任、履約擔保、爭議解決方式等。

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時,發包單位要求承包單位提供履約擔保的,承包單位應當提供擔保;承包單位要求發包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發包單位應當提供擔保。

綜上所述,天津市建築企業之間簽訂施工合同後,應當辦理合同備案,天津市建築工程合同管理機構負責處理備案,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備案登記。經過備案的合同效力更強,如之後合同條款變更引發工程款結算糾紛,按照備案合同條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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