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在哪個部門辦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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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合同在哪個部門辦理備案

施工合同在哪個部門辦理備案?

  (一)《建築法》第十五條規定:“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建設部第89號令,即《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保護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權益的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經生效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就產生了法律上的關係。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合同備案)發包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30日內,送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發包單位應自合同變更後1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日常中施工合同備案是由建設單位辦理的,但也存在雙方一同辦理備案的情況。

  二、建築合同怎麼備案?

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

  (一)網上申報

  上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入門網站,然後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二)辦理備案手續

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三)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

  備案機構審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施工合同是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之間權力、義務的書面協議。需要在簽訂合同七日內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發包單位應自合同變更後1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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